一是繼續拆除燃煤鍋爐。年內。全省完成1141臺燃煤鍋爐拆除任務。二是加快淘汰小火電機組。通過市場調節手段和環保倒逼機制,有序淘汰全省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10萬千瓦以下小火電機組。三是全面實施關中地區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3年內全面完成現役單機30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改造任務。四是積極推進集中供熱。編制全省工業園區和產業集聚區集中供熱規劃,重點推進榆神、榆橫、龍門工業園區和興平化工集聚區集中供熱項目建設,實現工業園區集中熱源供熱。五是嚴格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努力降低煤炭消費比重。限期完成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和禁燃區的建設任務,取締散煤燃燒,禁燃區全面禁止生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六是支持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深入推進“氣化陜西”,實施“兩個一百億”天然氣利用工程,加快燃氣特許經營制度改革,解決特許經營變成壟斷經營問題。加快推進風電、光伏‘雙百萬’裝機工程,加快陜北地區風電、光伏開發,推進關中地區低風速風電、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促進陜南地區新能源發展,著力破解新能源電網接入和消納問題,促進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七是切實加強分散煤源治理和城市原煤散燒。建立燃煤質量監管機制,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制定嚴格的民用煤炭產品質量地方標準,對硫分、灰分和揮發分等指標進行更嚴格的限制,不允許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煤炭。八是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年內淘汰全省范圍內2005年底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和老舊車10萬輛。嚴控淘汰車輛流向,嚴禁轉出重復使用。九是不斷強化城市交通管理。不斷擴大黃標車和無標車的限行和禁行范圍,限行區域由目前的各市城區擴大到縣級市城區以及高速公路,實施分時段限行。加快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十是加強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嚴格新車市場準入,建立機動車生產、銷售環保達標聯合監督檢查制度,推動建立機動車環保召回制度,對生產、進口、銷售排放不達標的企業依法予以嚴懲,結果向社會公告。十一是加大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制定揮發性有機物三年整治方案,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摸底排查,到2017年基本完成轄區內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十二是深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編制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推行三年方案,針對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推廣先進適用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裝備,全面推進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十三是強化揚塵控制措施。完善城市揚塵防治考核制度,加強施工揚塵監管,強化暗查夜查。鞏固施工揚塵防治成果,繼續推進綠色施工,綠色運營,全省所有建設項目實現“灑水、覆蓋、硬化、沖洗、綠化、圍擋”六個100%。十四是加強農村大氣環境管理。圍繞新型城鎮化新范例創建,把美麗鄉村、農村環境集中連片整治、移民搬遷、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等與農村大氣環境整治有機結合起來,引導農村逐步改變傳統生活方式,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十五是大力實施增綠工程。堅持規劃建綠,優化城市公園、綠地、濕地建設和布局,實施城市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拓展城市綠色空間。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三北防護林、小流域治理等重點工程,建設“百萬畝森林”和“百萬畝濕地”。十六是加強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建設。完成覆蓋全省縣城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體系建設,建設陜西省大氣區域環境調度控制平臺。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按照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實施評價。十七是切實做好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每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為冬防期,對各地冬防期間空氣質量實行單獨考核。建立省級及關中地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體系,提早應對極端不利天氣下的霧霾污染。各地要切實加強重污染天氣的預報預警工作,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全面落實各項應對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來源省環保網
陜西開展新一輪 “治污降霾·保衛藍天”行動
- 2015-05-05
- 1156
為全面落實《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計劃(2013-2017年)》的各項目標任務,我省在認真總結2014年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2015年工作方案》,繼續緊緊圍繞 “減煤、控車、抑塵、治源、禁燃、增綠”六項工作,全面推進以西安為中心的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確保到年底,西安市優良天數達到219天以上,其他設區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均有明顯提高,為此,出臺了十七項具體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