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工作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第八條規定:“在入黨申請人中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應當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是充分發揮上級黨組織把關作用、保證發展黨員質量的有效辦法。備案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備案提交材料
黨支部要將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情況、黨員推薦和群團組織推優情況、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大會研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等一并報上級黨委備案。黨總支應對黨支部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審議。
黨委審查要求
上級黨委接到黨支部報送的入黨積極分子有關材料后,應進行認真審查,并研究提出意見。審查時,主要看上報的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條件,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手續是否完備。黨委的備案意見應及時通知黨支部。
備案結果執行
當黨委備案意見與黨支部決議不一致時,黨委應先同黨支部交換意見、取得共識。黨委作出決定后,黨支部必須堅決執行黨委的決定,做好有關人員的思想工作,并及時在支部大會上宣布黨委的備案意見。
來源:黨務工作研究